陈刚律师在北京检察机关工作六年,熟悉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具有较为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
先后在检察机关公诉部、侦查监督部、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期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借调工作),共办理包括受贿、挪用公款、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等各类案件近500件,无一错案。所办案件多次被北京电视台、北京广播电台等媒体报道。
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担任检察官期间,在《人民检察》、《北京日报》等发表论文十余篇。多次以项目主要撰稿人身份,参与北京市检察院市级研究项目。所写论文曾获北京市法学会优秀奖。
代表业绩
· 在检察院工作期间,曾参与办理华赢凯来特大集资诈骗案(“巴铁案”),主犯白丹青被判处无期徒刑
· 在检察院工作期间,曾多次被指派参加政法委组织的金融办、公检法等联席会议,共同讨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防治对策
· 在兰台律师事务所工作期间,以被害人代理人身份直接办理国内某大型银行被骗取170亿元的特大骗取贷款案(直接负责报案计划制定、刑事控告书起草、提出刑事控告等主要工作),后该案被顺利立案侦查
· 曾应邀为北京银行等多家大型银行进行刑事法律讲座,所讲内容得到银行方面的高度肯定
· 以主要办案人身份参与办理湖南伊思多尔特大传销案件,直接负责起草辩护意见
· 以主要办案人身份参与办理王某某诈骗案二审案件,所起草的辩护意见得到北京市高级法院的认可,后该案二审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重大改判
· 以主要办案人身份办理姜某某放火案,罪轻辩护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最后本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 以主要办案人身份参与办理湖北某地童某某等人特大涉黑案和李某某等人特大涉黑案,并直接负责两案辩护意见的起草等主要工作
· 以主要办案人身份参与办理某大型央企下属子公司走私大案,后该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全案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为后续全国范围内近百件类似案件提供重要指导
· 为国家开发银行等多家大型金融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提供刑事合规和风险防范服务,起草法律意见70余份。所作工作均得到对方高度肯定
工作语言
·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