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方「程」式 | ESG视角下的企业劳动用工合规管理
发布日期:
2022-10-25

ESG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理念,包括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治理(Governance)三个维度,而员工关系与职业发展在社会(Social)中占有重要位置。为此,从ESG视角看,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至关重要。

一、ESG视角下对劳动用工合规的要求

ESG是一种理念和价值观,目前,全球范围尚无统一内容和要求,以下机构、组织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规范与准则:

1.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要求企业客观地披露信息,并未明确企业应当如何践行ESG理念。

2.ESG评级机构

基于不同文化背景和受众对象,有不同的评价体系。如国证ESG在S维度——“员工”主题下仅公开了“员工管理与福利”“员工发展与多样性”“健康与安全保障”三个领域,不公布更具体的考察指标和评价标准。

3.上交所于2022年1月8日发布《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科创板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相关信息,并视情况单独编制和披露ESG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文件”。

二、GRI标准与中国法律劳动用工合规要求的对应关系

1.基本信息与福利

《GRI401:雇佣》,按年龄组别、性别和地区员工总数和比例、流失员工总数和员工流失率、人寿保险、卫生保健、伤残保险、育儿假、保险金、股权等标准福利。

对应该类要求,我国《社会保险法》要求企业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产假、育儿假等作出了规定。

2.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

《GRI403:职业健康与安全》,员工是否实施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准则等。

对应该类要求,我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3.职业培训与教育

《GRI404:培训与教育》,员工接受培训的平均小时数等,且培训形式和种类比较多样。

对应该类要求,《劳动法》第52条规定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方面的义务,《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了职业卫生培训,《职业教育法》对职业培训提出了要求。

4.平等就业和反歧视

《GRI405:多元化与平等机会》,管理团队成员及每类员工的性别、年龄组分布、多元化指标,男女员工基本工资报酬的比例。《GRI406:反歧视》中要求披露是否发生歧视事件。

对应该类要求,《劳动法》第3条、第12条、第13条进行了规定,《就业促进法》也明确规定了确保平等就业机会、男女平等等规范要求。

5.禁止使用童工

《GRI408:童工》,企业使用童工的情况,及为促进有效废除童工采取措施。

对应该类要求,我国《劳动法》第15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有相关规定。《劳动法》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用工有着相应劳动强度等特殊保护。

6.禁止强迫劳动

《GRI409:强迫或强制劳动》,有关强迫或强制劳动重大风险的运营点和供应商,企业为促进消除一切形式强迫或强制劳动而采取的措施。

对应该类要求,《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均有相关规定,且法律将强迫劳动纳入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不仅如此,《刑法》规定了强迫劳动罪。2022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和《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

通过对照发现,GRI标准要求在我国法律中均有规范要求,为此,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与践行ESG基本一致。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目前在培训以及职业发展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ESG视角下劳动用工合规建设要点

ESG视角下企业用工合规管理应当从内外两方面着手,对内而言,通过完善用工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利,降低企业劳动用工的合规风险;对外而言,企业可以通过对供应商资格审查,劳动合规尽职调查,要求供应商遵守相关行为等方式对供应商提出要求,并通过承诺书、协议中约定相关义务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