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质押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行为。知识产权是兼具人身性与财产性的民事权利,其中的财产权益具有交换价值,《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允许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
[1] 《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首破3000亿元》,访问地址:http://www.gov.cn/shuju/2022-01/13/content_5667937.htm
[2] 《地标风采:地理标志质押融资6亿元!“新会陈皮”为何如此值钱?》,访问地址:http://jsip.jiangsu.gov.cn/art/2022/1/4/art_82300_10277164.html
[3] 《浙江省首笔集成电路布图质押落地越城》,访问地址:https://zscq.creditchina.gov.cn/dxal/202204/t20220415_291748.html
[4] 《重庆探索实施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贷款 中一种业获首笔300万元贷款》,访问地址:http://www.cq.gov.cn/zwgk/zfxxgkml/zdlyxxgk/shgysy/tpgj/202203/t20220318_10525923.html
[5]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6]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7]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8]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9]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10]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11] 以共有的专利权出质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12] 共有商标办理质权登记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13] 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14] 见《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六条,“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五)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书面文件;”、第八条“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15] 见《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十一条,“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通知书》:……(八)以共有专利权出质但未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且无特别约定的;……”
[16] 见《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商标注册号”。
[17] 见《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十一条“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不予登记通知书》:……(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登记:(三)注册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构不予登记:……(四)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
[18] 不符合专利法对发明创造的要求导致无法取得常见情形包括是指不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1)专利法第二条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2)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4)外观设计应不属于现有设计、有新颖性、不得与其他合法权利冲突。(5)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发明与实用新型具有可实现性、外观设计。(6)修改专利申请文件时: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7)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不能取得专利权主要以下情形:(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2)不得为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