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提到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7月2日公告将依据国安法、网安法及审查办法对滴滴启动“网络安全审查”。此次“滴滴出行”被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可能是“网络安全审查”第一次如此广泛的普罗大众所知悉,事实上,滴滴是审查办法自2020年6月1日实施以来的首次公开实施网络安全审查的著名企业。我们先来看看这些法律关于网络安全审查规定了什么:
国安法规定了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1]。
国安法和网安法“影响国家安全”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这两个关键词为网络安全审查的确定了基调。也正是在此基础上,国家网信办联合十二个中央部委共同制定了审查办法,对网络安全审查的适用范围、审查原则、审查的流程进行了更为细化的规定。
自滴滴被启动网络安全审查后,网络上关于触发网络安全审查的原因层出不穷,但依据网安法,网络安全审查的触发条件分两类,一是企业因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出现影响国家安全的风险,主动报请审查[2],二是第十五条的兜底条款,即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依照职权启动审查[3]。滴滴出行此次被网络安全审查属于第二种依职权启动的审查,但很难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寥寥数语的通报知悉对启动审查的具体原因。
那么,安全审查都可以对什么样的企业主体实行?网安法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进行安全审查[4]。审查办法同样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进行网络安全审查[5]。
到底什么是“关键基础设施运营者”,网安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尽管国家网信办曾出台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但至今尚无正式的文件出台,但根据《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不同行业的主管、监管部门会认定该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公司可能会通过其行业主管部门获知其是否被纳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6]。
而一般来说,当公司所持有的数据足够重要,且数据量足够大时,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根据滴滴的招股书披露,2021年第一季度滴滴出行月活用户1.56亿,年活跃用户3.77亿,活跃司机1300万,是中国最大的网约车平台。不难推测,滴滴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相关部门可以依网安法及审查办法规定的主体要求对其进行网络安全审查。
根据审查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的规定,在启动网络安全审查后,最快需要45个工作日(向运营者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结论建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如果情况特别复杂,可能延长15个工作日。而一旦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相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工作部门意见不一致,会进入特别审查程序,一般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而安全审查不合格可能面临的后果有哪些呢?如我们通过相关法条予以预测,可能涉及网络产品或服务停用、罚款等[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