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指南——字体篇
发布日期:
2021-07-27


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指南——字体篇

行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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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侵权与图片侵权并肩,也成为困扰众多企业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之一。企业常常会因为在商标设计、自媒体平台、宣传物料或者其他途径中使用了相关字体,而收到字体权利人的函件,要求协商解决历史问题,或者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如企业未及时妥善处置,后续可能会面临侵权诉讼。目前常见的字体权利人有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方正公司)、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汉仪公司)、造字工房等。


字体侵权分为字库侵权和单字侵权。字库由字型设计、扫描、数值拟合等程序制作而成,其组成部分的每个汉字以相应的坐标数据和相应的函数算法存在,经特定的指令调用后,输出为相应的字型图像。单字,即字库中每一个字,下载安装字库后,输入文字,选择对应的字库字体获得的文字即为字库的单字。目前大部分的字体纠纷以单字侵权为主。


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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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字库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年“方正公司v.暴雪娱乐&第九城市公司&北京情文图书”一案中认定,“本案中,诉争字库中的字体文件的功能是支持相关字体字型的显示和输出,其内容是字型轮廓构建指令及相关数据与字型轮廓动态调整数据指令代码的结合,其经特定软件调用后产生运行结果,属于计算机系统软件的一种,应当认定其是为了得到可在计算机及相关电子设备的输出装置中显示相关字体字型而制作的由计算机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因此其属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计算机程序,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同时,其指出“每款字体(字库)均使用相关特定的数字函数,描述常用的5000余汉字字体轮廓外形,并用相应的控制指令及对相关字体字型进行相应的精细调整,因此每款字体(字库)均由上述指令及相关数据构成,并非由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因此其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全国各地法院在后来的案件中也做出了类似的认定。


因此,结合相关司法实践,字库应当作为计算机软件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如若企业未经授权在网络宣传平台中内嵌/调用了相关字库包,在无其他合法来源的情况下,侵权风险较高。


02

单字字体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单字字体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在方正公司诉宝洁“飘柔”字体侵权案中,法院从公共利益出发,认为计算机字库单字设计更多地承载了作为语言符号的功能性,不应获得著作权法保护。但在后续的方正公司诉蓝亨啤酒“佰斯德利”案件中,法院回归到演绎作品的角度,将计算机单字设计作品的艺术风格、特点与公知领域其他字体进行对比,判断计算机单字设计是否具有明显的特点或一定的创作高度,进一步断定其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法不保护基于功能性因素决定的表达。由于汉字自身固有笔画、结构特征,在进行比对分析时,必然将这部分内容排除,不予保护。同样,限于汉字自身固有笔画、结构特征,尤其是在单字要求表达清楚、明确的条件下,其字体原稿设计在创作设计时区别特征空间较小。因此,并非所有单字字体均能受著作权法保护。


如果计算机单字字体设计与现有字体具备明显的区别,比如在字体横竖粗细比例、字体的重心、笔画的开端与结束的笔锋、笔画拐角的角度等设计上,均具有独有特点,使得汉字整体上具备自己的风格的,则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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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自查核实


企业在收到函件之时,应当对字体侵权事宜引起一定程度的重视,因为相关权利人往往是待企业使用量达到一定规模时方才发函协商。企业应当在函件指定时间内主动审阅过往发布材料,将所用文字与权利字体展开一一对比,判断二者是否完全一致,如不一致,则权利人的主张自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但是,部分函件可能存在未明确说明权利基础的情况,给企业的排查核实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企业可利用第三方字体检测平台进行自测,或者主动联系权利人,要求其提供相关权利基础的证明文件和取证情况,视其提供的具体文件再作进一步的判断。


02

停止侵权/协商谈判


企业自查以后,如发现自身所用字体与权利人主张字体完全一致,则应视自身需求采取相应措施:如并无强烈的用字需求,则应立即删除含有涉嫌侵权字体的文章、撤回相关海报等;如确有用字需求,或者已发布的内容比较重要,删除、替换的成本较高,可与权利人进行沟通,协商许可使用费用,甚至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合作状态下,各大字体官方网站针对不同类型的字体、不同的使用场景,均设置了对应的收费标准;如果发展到诉讼索赔,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2020年)》4.3【复制、发行、放映、在线传播的基本赔偿标准】的规定,“被告未经许可复制、发行、放映、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涉案美术作品的,无其他参考因素时,每幅美术作品的赔偿数额一般为800元至3000元。”


就字体而言,根据查询的案例结果,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7)粤73民终629号判决书、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湘01民终11513号判决书、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20)陕0103知民初23号判决书等,单个侵权文字的赔偿价格大致为500-7000元。最终数额还要考虑作品许可费、侵权行为的性质、公司的经营规模、侵权行为的后果等因素。


就字库而言,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 (2019)苏05知初549号案件综合考量涉案软件相应市场价值、被诉侵权行为情节,涉案字库相关字体在涉案游戏中的作用以及原告为本案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定赔偿额为45000元。


企业可参考上述数额,结合实际情况,与权利人协商谈判。


03

积极应诉


如若协商不成,或者前期未置予过多的关注度,也可等待诉讼解决。如前所述,由于汉字自身固有笔画、结构特征的局限性,并非所有字体均能取得著作权法的保护。特别是字形结构相对简单的字体,要取得著作权法要求的独创性,难度相当之高,相对应的,企业使用的侵权风险较低。


值得注意的是,权利人在诉讼或者谈判过程中往往会出示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权利证明文件。但著作权登记过程仅为形式审查,并非实质审查。换言之,即使对方取得了登记证书,也不意味着对方即为所主张字体的权利人,更不意味着该字体当然构成应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因此,即使企业所用字体与权利人主张字体完全一致,也要充分重视权利基础的抗辩。如若企业使用了部分与权利人所设计的字体完全一致的字体,除非该等字体具有明显的区别于公知领域字体的独创性特征,否则,该单字字体将无法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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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问题可大可小,系统自带的黑体、宋体、仿宋、楷书、幼圆、隶书几种字体,任何人在任何场合使用均可不受限制,但并非所有的系统自带字体均能免费商用,比如我们熟知的微软雅黑。微软雅黑是微软委托方正公司开发的字库,可以在微软系统或者微软的软件中免费使用,但其著作权属于方正公司。如果企业把使用微软雅黑字体制作成的文稿打印出来设计成海报,或进行其他形式的商用,则均涉嫌侵权。因此,企业在使用字体之前,建议先从字体公司官网或者其他第三方渠道查询该字体是否可以商用,一般字体名称中带有公司名称或者个人名称的,有版权风险的可能性较大,须谨慎使用。


除此之外,可以参考【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指南——图片篇】中的相关措施,通过使用官方免费字体库、委托外包等方式规避侵权风险。



 李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