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合规风险提示之十一:如何合规管理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
发布日期:
2021-11-18

企业安全生产合规风险提示之十一:如何合规管理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

2021年5月24日,应急管理部主办的中国应急信息网发布的《应急管理部在全国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 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落细落实落到位》一文提出,安全评价机构造假问题是冲击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之一,严重影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精准性和科学性。且近年来,安评机构造假问题频现报端。如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涉事企业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均存在弄虚作假,第三方机构故意隐瞒涉事企业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关键问题,作出了危化品仓库与民居距离符合规定的判断。再如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涉事企业,相关环评、安评等中介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出具虚假失实评价报告。惨痛的事故教训一方面折射出安全评价机构行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反映出铁腕治理造假问题、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日前,应急管理部已将铁腕治理安评机构造假问题列入计划清单。

安全评价机构做为专业性较强的中介服务单位,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影响较大,如果对选聘或管理不慎,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因此对企业带来巨大的经验风险和法律风险。就企业如何合规选聘或管理安全评价机构,根据现行政策法规和实务经验分享如下:

一、资质审查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从正面明确规定了申请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应当具备的条件:(一)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不少于八百万元;(二)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一千平方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一百平方米,设施、设备、软件等技术支撑条件满足工作需求;(三)承担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烟花爆竹等业务范围安全评价的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配备标准;(四)承担单一业务范围的安全评价机构,其专职安全评价师不少于二十五人;每增加一个行业(领域),按照专业配备标准至少增加五名专职安全评价师;专职安全评价师中,一级安全评价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一级和二级安全评价师的总数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六)法定代表人出具知悉并承担安全评价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七)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与所开展业务相匹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领域工作八年以上;专职过程控制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八)正常运行并可以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九)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从反面的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及其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以及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资质认证的企业法人出资设立(含控股、参股)的企业法人,不得申请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

且,根据上述《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九)项规定,企业在选聘安全评价机构时,应当在应急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网站上查询该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信息和违法失信情况。

二、协议要点

企业选聘安全评价机构之后,在与安全评价机构签订协议的时候,可以通过协议的约定,明确服务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清晰划分,以起到分割责任的目的。如因为安全评价机构未履职而导致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企业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证明企业自身已经尽到了必要的审查和监督管理义务,要求安全评价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期间,企业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可知,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主要有以下义务:(一)根据法规标准的规定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二)具备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的资质条件;(三)在资质认可业务范围内从事法定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四)不出租、出借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资质证书;(五)不出具虚假或者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六)遵守有关法规标准规定,不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程序和相关内容进行更改或者简化;(七)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技术人员不同时在两个以上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八)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及负责勘验人员需要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等有关工作;(九)承担现场检测检验的人员需要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设备检测检验等有关工作;(十)不冒用他人名义、不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十一)接受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监督抽查的。

三、监督管理

2021年5月15日,应急部下发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提升安全评价技术服务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分别从严格机构与人员准入管理、严格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保障等五部分对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做了全链条式的严格要求。并明确了20种安全评价报告重大疏漏情形认定以及18种安全评价报告虚假失实情形认定。

企业应当在安全评价机构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对照20种安全评价报告重大疏漏情形认定以及18种安全评价报告虚假失实情形对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进行监督、检查,尽量避免因安全评价机构的违法违规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通过对评价报告的检查,企业亦能起到督促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真实、全面的评价报告的过程监督管理作用,有利于企业获取企业安全生产方面风险和隐患真实的评价情况,提前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风险。


作者:杨敬、刘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