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合规风险提示之十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留痕的重要性以及具体如何留痕
发布日期:
2021-12-09

2021年4月27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深圳市正大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8” 机械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在此起施工期间发生的机械伤害死亡事故中,调查组建议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桩基工程专业分包单位均不予处罚,其原因是上述单位在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定期组织了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与分包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督促专业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职责;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旋挖钻机的防护措施”、 “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按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建立了监理例会、监理周报制度;定期组织现场安全周检查,并组织安全总结会;按照《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旋挖钻机的防护措施”。

在“机械伤害死亡事故”中,这是一起较为典型的对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分包单位均不建议处罚的案例,分析其原因一是上述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二是全面适当地落实了其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承担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现形式是大量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和安全总结会等的记录记要、通知书、责任书,以及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职责的书面协议等等。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这些有形记录和协议约定等,可以证明企业切实履行了安全生产主体义务,免于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今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增加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要求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以事故处置为主的被动反应模式”向“以风险预防为主的主动管控模式”进行转变。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制度是贯彻落实上述工作原则和要求,以生产经营单位名义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是企业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在先制度保障。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过程中的留痕和存档,是在贯彻执行相关制度,也可以有序衔接、研判分析用于提高生产效率、最大化地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及在风险来临时作为尽责免责的应对证据。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以及我们对2015年至今年近50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分析,企业应当对什么内容进行留痕,具体如何留痕,介绍如下:


一、企业具体应当对什么内容进行留痕

《安全生产法》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义务在第二章(第二十条至第五十一条)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笔者结合相关实务经验,总结出企业主要对以下工作内容进行留痕: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记录;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记录;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记录;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的记录;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记录;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记录,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的记录;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八)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九)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记录;

(十)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的相关记录;

(十一)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记录、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的相关记录;

(十二)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的记录;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的相关记录;

(十三)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相关记录;

(十四)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的相关记录;

(十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六)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如需)的相关记录;

(十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的相关记录材料、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以及对检查的相关处理措施的记录;

(十八)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留痕的其他相关工作记录。


二、安全生产管理中留痕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穿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根据企业实际,留痕的环节和形式较多。通常而言,企业在安全生产主要有以下几种留痕形式:

(一)工作台账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制作工作台账,在台账中详细记载每天工作内容由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用专门的档案袋、档案盒分类有序的保存。例如,可以对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的情况、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的情况等内容以工作台账的形式予以留痕。

(二)拍照、录音、视频录像等影像资料

拍照、录音、视频录像等形式是能说明工作情况的途径之一。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等工作以拍照、录音、视频录像等形式拍照留痕。

(三)会议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通过记载会议记录、个人日常工作等形式对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工作进行记录。在会议记录中注明具体日期、相关出席人员、会议决议的内容以及结果等重要信息,并由相关参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四)信息简报

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情况、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相关情况等可以通过撰写简报、简讯、信息等用于发表、传阅的文件,以公司、单位的名义发放,从对外公开的角度留痕。

(五)信息登记表

如外来人员或外来设施设备进厂前的信息登记,便于企业纳入内部统一管理、明确管理方式和要求等。

(六)交接记录

典型交接记录体现在,施工单位进场前,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的环节要有清晰和明确的交接记录,否则,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建设单位会因此受到较为严厉的惩戒。

(七)安全风险告知和承诺

许多企业在外来单位和人员进厂前,均会要求进厂人员签署安全风险告知书,并承诺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以最大化地防范外来人员不了解企业安全风险点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作者:杨敬、刘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