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作为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经营、管理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兰台秉持着“做更好的公司法务律师”的服务理念,结合多年来服务诸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合规实务经验,推出“财务公司专题系列”文章,并编纂《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兰皮书”》,重点围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从法律角度予以解答,以期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合规工作有所帮助。
[2]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七条金融机构从事拆借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借资金超过最高限额;
(二)拆借资金超过最长期限;
(三)不具有同业拆借业务资格而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四)在全国统一同业拆借网络之外从事同业拆借业务;
(五)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拆借行为。
金融机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暂停或者停止该项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 5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
[3] https://www.sohu.com/a/199180342_778042
[4] https://finance.powerchina.cn/s/1103-3760-9415.html
[5] http://crfc.crcc.cn/col/col6110/index.html
[6] http://www.ykjt.cn/xwzx/2018-07/23/content_1011668.html
[7] 对于银行 LCR 的监测,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够在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可以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满足未来至少 30 天的流动性需求。流动性覆盖率=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100%,数据取《G25_I 流动性覆盖率情况表》。《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 2018 年底前达到 100%。在过渡期内,应当不低于90%。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达标;对于流动性覆盖率已达到 100%的银行,鼓励其流动性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之上。
[8] 净稳定融资比率是指可用于稳定资金与业务发展所需要资金之比,该指标主要用于衡量银行业在中长期内可供使用的稳定资金来源是否足以支撑其资产业务发展,也可以反映中长期内银行所拥有的解决资产负债期限错配的资源和能力。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的稳定资金÷所需的稳定资金。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净稳定资金比例的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100%。
[9] 流动性匹配率的计算公式为:流动性匹配率=加权资金来源÷加权资金运用。加权资金来源=商业银行负债来源按照5类负债和3种期限的折算率加权平均。加权资金运用=商业银行所有表内资产按照下表的5类资产和3中期限的折算率加权平均。所以商业银行自营资金的任何同业投资,包括货币基金,公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都对流动性匹配率形成一定压力。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流动性匹配率的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 100%。
[10] 央行修改2018年同业存单发行额度备案要求,意味着同业存单正式纳入同业负债监管口径。央行曾在2017年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明确将于2018年1季度起在 MPA 考核中将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但仅针对总资产5000亿以上的银行。备案额度的调整则将这一约束扩大至所有银行,也统一了银监会和央行的监管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