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国成立以来,2016年12月18日印发了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它以继续将“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作为安全发展的前提,在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和健全责任体系等方面提出了7项主要工作任务,并确立了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信息预警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等8类重点工程,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21年6月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快消除长期积累的传统隐患并有效应对不断涌现的新风险,2022年4月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 “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明确了当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现状和形势、确立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密织风险防控责任网络等,要求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夯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等,进一步推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随后,国务院安委会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硬措施”。它是近年来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中央重要文件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重大部署之后,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又一重大综合性举措。它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及追责问责;并强调要结合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立即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且对违法违规经营建设问题坚决整治,立即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追责有关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同时,强调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并强调要重奖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党和政经过多年数措并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据应急管理部2022年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6万起、死亡2.63万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依然频发。通过每起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行政处罚文件和司法文书等,我们均能看到涉事单位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相关部门未尽职履责的违法违纪行为,有关部门在不断加大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监管和处置力度。
为了服务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最大化地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企业本质安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企业安全发展战略,2021年6月,恰《安全生产法》大幅修订之际,我们以《安全生产法》新修订内容为主,开启了“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安全生产合规风险提示”两个专题,撰写了32篇专业文章,着重理论介绍。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90%是由于企业的违法经营建设所致,为此,我国安全生产监管规定和监管措施等,均在不断压实企业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1年4月15日,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安全监管力度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好坏程度具有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政府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越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越好,政府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企业必然不能很好落实主体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依法合规管理是,企业实现本质安全和稳定发展的前提、基础和关键。本期专栏,可谓前期专题的技术篇,我们立足于服务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精准执法,以更全面地服务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最大化地避免生产安全事故,以案说法,从行政法、刑法等多个部门法的角度,解析工程建设、电力、危险物品等多领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法律责任原因分析,明确违法行为构成、责任承担方式等,提出合规管理建议,协助监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护航企业安全生产、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