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汇监管政策,在年度总额内,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就可以办理结汇,与以前逐笔审核的办理方式相比手续较为简便。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外汇资金,需个人提交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经银行审核后结汇。资本项下按资本项目的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我们需要注意,我们国家对境内个人于海外投资(包括不动产投资和金融债权类投资),需要按照资本项下外汇管理制度,由外汇管理局进行预先审核批准。
1.境内个人应怎样办理对外贸易的外汇资金收付?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明确,个人办理对外贸易进行外汇资金收付时,应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进出口时的外汇资金收付按机构办理;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个人可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的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有关规定,个人真实贸易项下的外汇,不论结汇还是购汇,都没有总额限制,按实际需要办理。
2.《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对个人资本项目交易是如何管理的?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明确,境内个人在履行必要的核准、登记手续后,可进行符合国家规定的境外投资。境内个人可通过银行、基金公司等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进行境外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买卖。个人资本项下的结售汇也适用个人年度总额管理的规定,总额以内的,可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总额的,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外汇局核准。
3.境内个人可不可以到境外购买保险(包括寿险和财险)?
境内个人因到境外旅行、留学和商务活动等购买的个人人身意外险、疾病保险,属于服务贸易类的交易,在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下是允许和支持的。但境内个人到境外购买的人寿保险和投资返还分红类保险,均属于金融和资本项下的交易,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尚未开放。
4.申请对外转移的个人财产指什么财产?
申请对外转移的个人财产是指移民财产和继承财产。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的争议。
5.申请人对外转移财产应向什么地方的外汇局提出申请?
申请人办理移民财产转移,应向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申请人办理继承财产转移,应向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
6.申请财产对外转移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申请财产对外转移,可由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由申请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
7.申请财产转移按规定购汇后可以提取外币现钞吗?
银行按有关规定为申请人办理售汇后,应直接将外汇汇往移民或继承人居住国或地区申请人本人的账户,不得在境内提取外币现钞。
8.哪些对外转移的财产申请外汇局不予受理?
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限制对外转移的财产的对外转移申请,外汇局不予受理;涉及国内刑事、民事诉讼案件财产的对外转移申请,在案件审结前,外汇局不予受理;涉及国内刑事、民事案件人员的近亲属申请对外转移财产,应提交案件管辖机关出具的该财产与案件无关的证明;法律规定不得对外转移的财产、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财产等的对外转移申请,外汇局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