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简单的说,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所谓的财产支配行为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如买书本、送小朋友画笔。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可以去买书本、接受馈赠的钢琴等;如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案例1】网络盛行的当下,未成年人打赏主播,做得了主吗?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法律实践中,一旦发生未成年人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外支付大额款项,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的行为是绝对无效的,一律应当退回。而对8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需结合个案中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定,法律效力待定,如果监护人不同意或者未追认,那么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不能让未成年人为超出自己年龄和智力范围内的民事行为“买单”。
2.孩子的钱,我做主: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随意支配未成年人的财产吗?
为防止未成年人合法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案例2】父母不能随意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6民终852号案件中,虽两被上诉人与上诉人签订了涉案房屋的买卖合同,但两被上诉人出卖案涉房屋给上诉人仅能对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处分,不能超越民事权利行使边界处分女儿陈沛菡(未成年人)的财产。可见,虽两被上诉人作为陈沛菡的法定监护人,但亦不能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份额,只有在为了其利益的情况下才能处分,如为未成年子女教育、医疗以及为未成年子女支付侵权赔偿款等情形。而本案中,两被上诉人的上述处分行为难以认定系基于保护被监护人陈沛菡的利益,两被上诉人不能处分涉案房屋中陈沛菡的相应财产份额。
3.我给的,我做主:赠与给孩子的财产,可以随意处分吗?
【案例3】法定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赠与所得的财产,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京01民终7093号赵某1与左某、赵某2等赠与合同纠纷中,左某与赵某2原系夫妻关系,二人生育赵某1。2003年左某与赵某2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约定:将11套登记在左某名下的房产归赵某1所有,在赵某1满20岁时过户给她。后左某在2004年、2005年、2006年陆续将协议约定的其中4套房屋出卖给案外第三人,并相继办理了过户手续。故赵某1在2020年提起诉讼,诉请左某因赠与合同违约,承担赔偿责任。本院认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属于共同赠与。除非共同赠与人就撤销赠与达成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能单独行使任意撤销权。左某将涉案四套房屋出售,致使相应的赠与义务无法继续履行,应当赔偿因此给赵某1造成的损失,法院最终依据赵某1满20岁时涉案四套房屋的评估价值,扣除左某已向赵某1支付的84万元赔偿款,判决左某赔偿赵某10988615元。
因此,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父母可以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但前提必须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出于其健康成长或受教育等必要,如子女上学、治病需要大笔费用。除为孩子利益外,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卖、赠与、分割、设定抵押等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