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专刊 | 水绿山青,夏日暖长—— 简评《绿色金融指引》的几点要求
发布日期:
2022-06-14


2022年6月2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多个方面对银行业、保险业进行规范,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发展的支持。

其实早在2016年,七部委就曾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其后,在2021年5月,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又印发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优化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本次《指引》的规定与内容,相较于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从前发布的各类指引及指导意见,内容更系统、规范对象更全面,是银行业、保险业执行绿色金融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同时,对于绿色金融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落实推进绿色金融,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出了新的要求。

本文从片面出发,简要分析《指引》若干要求,以供参考。

【全】——全覆盖

从《指引》的适用范围看,《指引》明确列举了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直接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

同时,对于未明确列举的银保监会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如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则通过“参照适用”的立法技术,要求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对绿色金融管理的相关规范,予以参照执行。

从《指引》的覆盖面来看,基本上涵盖了银保监会监管项下的全部金融机构,体现出一个“全”字。

【明】——明重点

从《指引》关注的重点来看,主要聚焦在银行保险机构具体的业务活动上,在业务活动涉及的对象、并明确要求银行保险机构重点关注(1)客户(融资方)及其(2)主要承包商、(3)供应商因公司治理缺陷和管理不到位而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社会带来的危害及引发的风险。

就上述三类主体,《指引》还进一步对银行保险机构的客户,提出了更为细致的规范,明确重点关注的客户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银行信贷客户;

(二)投保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等相关保险的客户;

(三)保险资金实体投资项目的融资方;

(四)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应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的客户。

【搭】——搭架构

从组织管理角度,《指引》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内部应当自上而下推动绿色金融发展,要求董事会或理事会承担绿色金融主体责任,负责确定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并指定专门委员会负责绿色金融工作,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绿色金融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将绿色金融工作的责任明确到人,更有利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执行。

为加深银行保险机构对绿色金融的认识、提升推进绿色金融管理执行力,《指引》还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类似英国金融监管部门要求金融机构专设副总裁级别管理人员直接负责气候风险策略相关工作,银行保险机构可以通过组建绿色金融专业部门、建设特色分支机构、设置专岗专职等方式,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和风险管理水平。

【建】——建制度

从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角度,《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和规划以及相关环保法律规范的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明确绿色金融的支持方向,对国家调控的限制类及有重大风险的行业制定授信指引,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双碳工作,有序推进双碳工作,稳中求进调整完善信贷政策和投资政策,积极支持清洁低碳能源体系建设,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减污、降碳、增绿、防灾,实施清洁生产,促进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

同时,为落实碳排放、碳强度政策要求,绿色金融相关工作的开展应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有保有压、分类施策,防止“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在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同时,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

【管】——管流程

从投融资流程管理的角度,由于环境、社会、和治理作为国际通行的投融资理念,是绿色金融管理的一个重要支柱,《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将环境、社会、和治理要求纳入业务管理流程和风险管理体系。

具体而言,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从环境、社会和治理三个方面着手,加强授信和投资尽职调查,对拟授信客户和拟投资项目进行严格的合规审查,加强授信和投资审批管理,通过完善合同条款督促客户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加强信贷和投资资金拨付管理,加强贷后和投后管理,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流程管理。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采取差异化、便捷化的管理措施,优化对小微企业融资、线上融资等业务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支持“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建设。

【强】——强内控

从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的角度,《指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将绿色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纳入内控合规检查范围,定期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建立绿色金融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落实激励约束措施,完善尽职免责机制,确保绿色金融持续有效开展。在支持绿色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绿色发展的过程中,银行保险机构也应当重视自身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同时,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公开绿色金融战略和政策,充分披露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再借鉴国内外具体实践,提升信息披露水平,并对涉及重大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影响的授信和投资情况,建立申诉回应机制。

此外,《指引》还明确了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绿色金融监管职责,以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绿色金融业务的指导和评估、完善银行保险机构的内控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