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专刊 | 创刊语
发布日期:
2022-06-14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为碳达峰碳中和这项重大工作作出了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同时国务院出台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这两个重要文件相继出台,构建了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之后重点领域和行业的配套政策陆续出台。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是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要求: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设立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植根于兰台在金融法律服务领域20年的深厚积淀,以及我们在相关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响应绿色金融助力“双碳”目标的时代号召,我们推出绿色金融专刊。本刊旨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和做法,围绕绿色金融制度建设和实践活动展开研究和讨论,以为绿色金融助力双碳贡献我们的观点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