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市户口后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司法实践研究
发布日期:
2022-09-06

实践中,符合一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使用北京市落户指标,为其招用的员工办理北京市户口,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此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其目的既包含招揽优秀人才,也包含希望留住人才提供长期服务。在这样的目的引导下,用人单位通常会与劳动者就使用落户指标或办理落户与为本单位服务年限挂钩作出约定,同时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未达到相应服务年限下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此,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除专项培训的服务期协议和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竞业限制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那么,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北京市户口,双方据此约定了服务期及违约金的效力如何呢?无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还是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诚实信用均是民事主体或劳动关系主体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相应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也应当予以惩戒,即使是劳动者一方也不应当因自身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获利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北京地区出台的裁审衔接意见对于户口违约情形作出了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2009.08.17生效)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其招用的劳动者办理了本市户口,双方据此商定了服务期和违约金,用人单位以双方商定为依据请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不应予以支持。确因劳动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予以赔偿。据此,在北京地区,因户口违约行为,劳动者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一裁判规则已经形成共识。但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存在户口违约行为主张赔偿责任的司法救济路径以及裁判结果支持的赔偿金额却存在较大差异。为此,笔者检索了近两年北京地区各区县的案例,并进行梳理,与读者共同探究户口违约行为的司法实践。

一、户口违约纠纷的司法受理路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立了我国劳动争议纠纷一裁两审的司法审理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户口违约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则原则上应当先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如果劳动仲裁机构认为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为了厘清北京市各区县在受理户口违约纠纷时的受理情况,笔者检索了北京各区县的案例,并提炼了劳动仲裁的受理情况,详见下表。

案号

区县

用人单位是否提起仲裁

劳动仲裁是否受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68097号

朝阳区

用人单位就本案劳动争议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不予受理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2020)京0108民初48960号

二审:(2022)京01民终1030号

海淀区

用人单位就本案劳动争议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不予受理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1民初6019号

东城区

用人单位就本案劳动争议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受理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2021)京0102民初13967号

二审:(2021)京02民终14844号

西城区

用人单位就本案劳动争议向北京市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受理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21)京0112民初44122号

通州区

用人单位就本案劳动争议向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不予受理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2021)京0115民初21495号,二审:

(2022)京02民终4932号

大兴区

用人单位就本案劳动争议向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受理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2021)京0106民初9243号

二审:(2022)京02民终1954号

丰台区

用人单位就本案劳动争议向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受理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7民初16340号

石景山区

用人单位就本案劳动争议向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受理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一审:(2019)京0119民初2781号

二审:(2019)京01民终6813号

延庆区

用人单位就本案劳动争议向北京市延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受理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2017)京0113民初177号

顺义区

用人单位就本案劳动争议向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受理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一审:(2015)怀民初字第01604号

二审:(2015)三中民终字第12051号

怀柔区

用人单位就本案劳动争议向北京市怀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不予受理

对于劳动仲裁受理的区县,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仲裁机构予以受理并进行审查;对于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区县,用人单位通常也需要先向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若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会向用人单位开具不予受理决定书,用人单位再持此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诉讼。此类案件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可能法院要求先进行仲裁立案。通过案例检索结果可知,目前受理户口违约纠纷的劳动仲裁机构包括东城区、西城区、大兴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延庆区、顺义区,不予受理的劳动仲裁机构包括朝阳区、海淀区、通州区、怀柔区。

二、户口违约纠纷关于赔偿金额的裁判情况

笔者检索了北京市近三年(2019-2022)关于落户违约赔偿的司法案例,选取了以下案例进行比对,以便提炼裁判机构对于落户违约赔偿金额问题的支持程度以及用以确定赔偿金额考量因素。


案号

协议约定的服务期、赔偿金额及计算方法

劳动者实际履行服务期占比

法院认定具体赔偿金额的考量因素的说理

裁判金额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0105民初68097号

1.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未满1年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30万元;

2.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满1年未满2年,乙方应向甲方赔偿20万元;

3.3.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满2年未满3年,乙方应向甲方赔偿10万元。

约定:三年

实际履行:一年零二十九日

 

比例:1/3

本案中,原告为被告办理北京市户籍付出了劳动并投入了资源,而被告在与原告明确约定服务期的情形下,工作未满三年即辞职,其辞职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实际损失,且为原告的未来的人才引进和内部管理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故被告应对原告进行赔偿,具体数额本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按照协议约定未履行服务期为2/3,按此比例承担的赔偿为20万元。一审判决金额为2万元。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2020)京0101民初6019号

 

二审:

(2020)京02民终8460号

乙方承诺在本单位的服务期为五年。乙方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因任何个人原因离职,即视为违约,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不满服务期的年限计算,每年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6万元,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6个月以下不足半年按照半年计算。

约定:五年

 

实际履行:一年零六个月零十一日

 

比例:1/3

一审法院综合涉案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合同履行情况,酌情确定陈某应当支付人民法院出版社损失100 000元,处理妥当

按照协议约定未履行服务期部分,每一年缴纳违约金6万元,主张的违约金为27万元。法院裁判支持10万元。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2021)京0102民初13967号

二审:(2021)京02民终14844号

“甲方为乙方办理申请进京落户事宜并成功取得进京接收函的,乙方即应在甲方工作至少五年,乙方在五年内因任何原因离职的,即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0元”。(本案中依照双方约定,服务期未满5年的,任何时候离职都应当支付违约金50万元)

约定:五年

实际履行:两年零四个月

 

比例:接近1/2

综合考虑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以及双方约定的工作年限、亢某某实际工作年限、离职原因等情况,本院认为一审法院判令亢某某向安心财险公司支付300 000元,数额合理,并无不妥。

判决支持30万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21)京0112民初44122号

自原告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办理户口完毕之日起,被告自愿在原告工作5年;被告未履行承诺以及其他未全面履行本协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或因违纪、绩效不达标被辞退均视为违约,需支付(1)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为办理户口产生的交通费、餐饮费及相关行政机关收取的费用,(2)违约金25万元,需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服务期未足月数÷服务期总月数)。

约定:五年

实际履行:二年四个月零十八日

 

比例:1/2

对于具体损失数额,本院参照双方约定、被告过错程度、尚未履行期限、留学人员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等因素酌情确定为18万元。

18万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2021)京0115民初21495号,二审:

(2022)京02民终4932号

胡某承诺在雅果公司实际服务时间不低于5年,胡某未达到规定的服务年限,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故意违反雅果公司管理办法而导致被辞退,胡某需赔偿雅果公司违约金,服务年限少于1年、违约金300000元,服务年限多于1年少于2年、违约金240000元,服务年限多于2年少于3年、违约金180000元,服务年限多余3年少于4年、违约金120000元,服务年限多于4年少于5年、约金60000元

约定:五年

实际履行:一年六个月零四日

 

比例:1/3

故法院认为胡某应当支付雅果公司相应的损失,综合双方的协议约定、胡某的工作年限、工资情况等,确定胡某向雅果公司支付损失240000元;就雅果公司要求胡某支付因离职导致户口指标减少的损失、岗位空缺损失、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律师费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24万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同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承诚实,恪守承诺。基于北京户口指标具有稀缺性的现实情况,用人单位在选择资源配置时一定会因为将指标给予一部分人,而丧失了指标给予另一部分人的机会成本,且无法再次给予他人。在劳动者的行为确有违诚信原则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就其行为对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赔偿。具体来说,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的行为不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且必然会造成用人单位户籍指标流失以及时间、人力、资金等成本损失,对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和人员稳定性构成不利影响,造成相应经济损失,劳动者理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个案中具体承担的赔偿金额,会结合协议约定的服务年限、损失赔偿金额、离职原因、实际工作年限、办理户籍进京手续的实际花费、劳动者的主观过错等综合判断,由裁判机构作出认定。

通过检索的相关案例来看,对于双方约定的服务期赔偿金额,法院支持的金额差距较大,金额介于几万、十几万、二十余万、三十余万之间均有。近两年来,赔偿金的数额,支持的额度总体上来说比之前要高。在此类纠纷中,用人单位除了对双方的协议进行举证外,如能够就实际损失的发生进行举证,将更有利于获得支持。